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家协会、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、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中国摄影报社、中共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宣传部、玉树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、青海省摄影家协会、自然影像中国
协办单位:中国林业生态摄影协会、玉树藏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玉树藏族自治州摄影家协会
合作媒体:中国文艺网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、影像中国网、新浪图片、中国网、中新社图片网、中国报业网、未来网
中国摄影报自媒体: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、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、人民号、美篇号、新浪微博、今日头条号、企鹅号
征集时间
本次大展分两个阶段征集作品(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)
第一阶段:即日起至2023年7月9日。主办单位将从第一阶段来稿中推荐部分作品,于7月24日在玉树赛马节举办展览,第一阶段入选作品将直接获得参与总评资格,两阶段不得重复投稿。
第二阶段:2023年7月10日至9月30日。
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
总评入展摄影作品 120幅/组,稿酬各人民币800元。
总评入展的作品将颁发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作者给付,并从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征集内容
征集反映中国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,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等内容的摄影作品,特别征集反映玉树藏族自治州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的摄影作品。
征稿细则
1.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。
2.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鼓励新人、新作,单幅、组照不限,组照每组限4-8幅。
3.作品必须取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,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4.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照片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5.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,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——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摄影作品精选,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及全部入展作品。
6.对于入展作品,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汇编等方式,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7.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8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9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10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展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11.该展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作品评选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审。
投稿方式
①晶宸投稿部代为投稿。参赛影友将整理好的参赛作品、报名信息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电子邮箱、联系电话、作品的参赛说明、相关费用汇款情况等)发送至邮箱(cipa-photo@qq.com),同时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即可。如需参赛表,请在网站首页(http://www.sychina.net/)下载。
② 代理服务费:10幅以内(含10幅)60元/人,超过10幅,增收代理费5元/幅。
咨询电话:15974141480(微信同号)。